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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和努力践行“超英精神” 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科学发展
发布日期:2012-06-19 信息来源:国资委中国纪检监察报 访问次数: 字号:[ ]

  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王勇 


  陈超英同志是中央企业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一名用生命书写忠诚篇章的优秀共产党员,是一名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基层纪委书记的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称赞“她既是国企干部的好榜样,又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好榜样”。陈超英同志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和生命历程筑就了“忠诚敬业、公而忘私、执纪严明、关爱群众”的“超英精神”,生动诠释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深刻内涵,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陈超英同志在35年的工作生涯中,始终忠诚于党的事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忘我的敬业精神,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积极维护企业稳定,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在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时,她选择坚守、不离不舍,想方设法团结和鼓励员工扎根企业、奋发图强;在企业改革攻坚中,她勇挑重担,任劳任怨,牵头理顺劳动关系,清理国有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在企业转型与快速发展的时期,她大力推动企业内生态环境建设,为企业科学和谐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坚强保证。
  陈超英同志的一生,融汇了崇高的党性美和永恒的人性美。她对党赤胆忠心,曾三次横越大西洋深入刚果(布)施工项目调研,开展海外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让鲜红的党旗高高飘扬在非洲大地上,展现了无比热爱党、忠诚党的赤子情怀。她淡泊名利、严于律己,始终表现出大公无私、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她锐意进取、无私奉献,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扑在工作上。她不顾严重的低血糖和脊椎病痛的折磨,每年都有一半的时间在外出差,曾5次登上海拔3000多米的云南轿子雪山公路项目,检查指导工作。她忠实履行纪委书记职责,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大力倡导“信•和”企业文化,积极推动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坚持原则、秉公执纪,顶住压力查处多起违纪违法案件,为企业科学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她情系职工、一心为民,时常为职工的冷暖操劳、奔波,尽心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先后垫付职工工资、医疗费等20余万元,照顾关爱离退休职工和农民工,帮助21名失学儿童上学,赢得了广大职工群众的一致称颂,被亲切地称为“大姐书记”,被誉为“群众的贴心人”。
  大力宣传学习陈超英同志的先进事迹,对于增强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增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群众意识,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都应以陈超英同志为榜样,学习她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的政治品质,学习她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的职业操守,学习她对广大职工群众关心爱护的公仆情怀,学习她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的高尚情操,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品质,以实际行动践行“超英精神”,立足岗位,扎实工作,推动中央企业做强做优、科学发展。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落实贺国强、张德江、何勇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宣传学习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多次专题研究,开展了陈超英先进事迹调研总结、集中宣传等工作,并作出决定号召中央企业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践行“超英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中央企业发展好。通过召开陈超英先进事迹学习座谈会、开展以陈超英同志为榜样示范教育以及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展现陈超英同志的优秀品格和崇高风范,掀起学习践行“超英精神”的高潮。
  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学习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宣传学习陈超英先进事迹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夯实思想道德基础;与开展学雷锋、学郭明义等活动相结合,推动学陈超英活动常态化,形成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巩固活动成果;与企业文化建设,尤其是廉洁文化建设相结合,将廉洁理念转化为中央企业的价值创造力、市场竞争力,将风清气正转化为中央企业的生产力;与企业提升管理活动相结合,紧紧围绕“十二五”改革发展“一五三”总体思路,积极推进企业管理制度机制创新,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要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传承、发扬“超英精神”,激励纪检监察干部象陈超英同志那样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对企业无限热爱和甘于奉献,对消极腐败现象和行为坚决斗争、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营生产,为推动中央企业做强做优、科学发展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